原清水信義新村聚落建築群- 第二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

本案基地為國防部核定全國13處「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區」之一,坐落於清水區公所西側,北臨臺中港區藝術中心,地面下有市定遺址中社考古遺址,地上建物則於108年12月25日登錄為「聚落建築群」。
本案建築保留了眷村有機式「生長」的建築,除保存各級軍官住宅類型外,也保留了植栽及稻田景觀,因此建築物與聚落空間所構成的歷史脈絡及環境紋理,大致能清楚辨識且完整,故施工過程中如有發現不協調之地方將會與業主進行討論,改以更加妥適方式進行修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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